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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四川盈耀 发布日期:2025-12-15 491

  根据四川产业基金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7日至6月6日,四川产业基金党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对四川盈耀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支部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共识。巡察反馈后,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书记蒲涛全面认领问题、表态落实。集中整改期(2025年7月25日—10月24日)内,3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大相关部署及集团“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求,将整改纳入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局统筹推进。

  二是健全责任架构。成立以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蒲涛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7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形成“领导小组统筹+专项组攻坚+部门落实”三级架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责任、任务、时限”四张清单,明确32个问题集中整改、7个问题长效推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

  三是精准推进整改。针对39个问题逐一制定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如清理非主业投资、修订《支委会议事规则》等。蒲涛3次主持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泸州长江二桥项目收益争议等难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每月通报进度,推动跨部门联动,确保整改符合集团要求。

  四是强化督导问效。建立“周跟踪、月督导”和“整改—核查—销号”机制,整改完成后经多层审核方可销号。既采取“当下改”举措,又完善“长久立”制度,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二)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推进整改,多次主持专题会议传达上级部署,将整改转化为推动公司改革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际行动。

  二是统筹责任落实。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及“四张清单”,领办非主业投资清理、基金备案违规等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汇报、协调堵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班子成员主动担责。

  三是严把整改质量。亲自督导核查整改实效,严格审核拟销号问题要件,支持纪检委员精准监督执纪,对整改不力者及时约谈提醒,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是推动长效建设。牵头修订《支委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建设,防止问题反弹。

  截至12月8日,39个反馈问题中30个已完成整改,剩余9个正稳步推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够高,实现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关于“主业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公司所确定的“5个GP”总体发展思路,定位不够聚焦,其中地方政府产业基金GP、市场化基金GP及科创基金GP方向较为发散的问题。一是落实集团机构调整方案,聚焦“不动产+产业”,明确不动产投资基金为主业核心;二是成立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审批全部投资项目,严禁无关业务,确保投资方向不偏;三是明确基建开发、不动产并购、存量资源盘活三大投资方向;四是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深度衔接集团战略。

  ②针对公司“十四五”规划设立“四川不动产发展投资母基金”“基础设施财政引导专项基金”“城市更新发展投资母基金”因政策受限未达成,至今也没有设立市场化私募不动产基金的问题。一是通过集团渠道招聘3名不动产核心人才,组建全流程专业团队;二是聚焦产业园区配套、现代物流等,推动盈创基金转型,首个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过会待投,力争年底前实现交割;三是联合华西集团等,推动设立50亿元(首期10亿元)城市更新基金;四是明确“十五五”目标,将不动产、基建投资基金列为核心方向。

  3.关于“项目落地落实不够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过会项目落地率不高,2022年以来,集团核准12个项目,但因尽调不充分、推进不及时、前期沟通不到位等原因,广元金杯康养示范产业园项目、简阳地方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成华区新蓉华文旅项目和宜宾三江新区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项目(二期)等4个项目未完成投放,项目落地率不足七成的问题。一是复盘4个未落地项目,形成报告与案例库,将结论转化为制度修订依据;二是修订《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体系及“双人双审”责任制,提升尽调质量;三是业务管理部建立项目全流程督办机制,通过任务拆解、节点管控等提速推进效率;四是强化内外部沟通协同,打通壁垒,扫清项目落地障碍。

  ②针对2014年公司以自有资金225万元投入广安小平故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停止运营,亏损近六成,后因处置工作推进不力,直至2024年才完成清算的问题。一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多部门复盘广安基金项目,梳理核心问题、厘清责任,形成专项报告;二是举一反三,构建投后全周期风控机制,设定强制退出条件与“退出红线”;三是优化项目处置清算流程,压实责任、明确节点,避免拖延;四是完善问责复盘机制,案例纳入风险库,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二)反馈问题: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健全,风险管控不够到位

  4.关于“基本风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风控制度有缺失,如未按集团《合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未按集团《项目投资立项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立项审查相关制度的问题。一是结合集团框架、中基协新规及公司实际,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确保合规适用;二是建立制度落地监督机制,开展全员宣贯培训,以案例强化执行刚性;三是构建制度动态更新与问责机制,同步监管政策、适配业务,严肃问责执行不到位情况。

  ②针对部分风控制度流于形式,如公司《尽职调查制度》未体现集团《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要求,内容仅有11条500余字,且基本为概念性规定,缺乏尽调流程具体要求,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指导尽调工作的问题。一是对标集团指引,修订《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建立动态优化机制,提升可操作性;二是制定《尽调报告模板》等配套工具,明确尽调要求,确保结果可量化、可追溯;三是强化尽调团队培训考核,制定资料清单、开展专业培训,将尽调质量纳入考核,保障制度落地。

  5.关于“风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公司风控合规部与业务管理部合署办公,仅配有2名员工,谈话中有14人反映因风控力量薄弱,造成项目审核及时性不够,对前台业务支撑力度不足等问题。一是对接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复核风控合规部与业务管理部合署办公合规性,明确职能边界、权责及协作流程,保障合规高效;二是从一线业务部筛选3名骨干,协助风控部收集资料、初步合规检查等,补充人力、强化前端风控;三是重构项目审核流程,简化冗余节点,分级分类审核,缩短周期、提升响应效率。

  ②针对投资总监既分管投资管理,又分管风险管理和法律事务,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关于“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得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规定,风控工作独立性、监督制衡作用受影响的问题。一是调整班子分工,分离投资与风控职责,指定一名公司经营管理层领导分管风控合规部等中后台部门,规避利益冲突,保障风控独立性;二是组织风险合规培训,充实专业人才备选库,提升团队风控能力;三是修订《风险控制制度》,明确核心要素,确保制度覆盖全流程、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三)反馈问题:公司治理体系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权责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未按照集团2024年最新版《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更新公司《支委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也未相应细化制定议事清单的问题。一是综合管理部牵头风控合规部,修订三项议事规则,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与集团同步;二是依据集团授权清单明确决策边界,修订三项议事清单,实现清单化管理;三是组织全员开展“规则+清单+案例”培训,明确议案标注要求,保障规则落地。

  ②针对董事会、总办会议事规则均未明确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决策事项权限的问题。一是修订两项议事规则,明确中层任免权限边界,完善人事决策条款;二是按决策主体明确中层任免职责与审批流程,实现分层授权;三是纪检委员全过程监督,核查权限与流程执行,保障规范落地。

  8.关于“支委会前置研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应纳入前置研究的未纳入前置研究。如,2022年初向华盈物资先后出资300万元、200万元事项,2024年初设立武汉华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2025年初对四川融创股权调整事项均未经支委会前置研究审议的问题。一是细化支委会前置研究清单,按战略、资金、人事等维度明确核心事项范围,确保应研尽研;二是规范流程,综合管理部会前初核议题,符合要求的按“材料审核—会议审议”推进;三是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开展专题培训,将执行情况纳入党建考核、违规扣分,强化制度刚性。

  ②针对不应纳入前置研究的却纳入前置研究。如,5次将公司《实习生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由总办会审批的实习生实习事项,纳入公司支委会研究审议的问题。一是结合集团党建要求与公司人才管理需求,细化支委会前置研究清单,将实习生管理纳入,明确核心事项范畴,避免边界模糊;二是规范议题审核,综合管理部会前对照清单判定是否前置,确保分类准确;三是分层培训宣贯,将合规性纳入绩效考核,自查会议记录、及时整改,杜绝同类问题。

  9.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大额采购、办公经费、工会经费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2022年12月采购复城国际项目咨询服务35万元未按《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规定报董事会审议;2022年12月采购6.7万元办公用品未按《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报董事会审议;2022年7月采购打印机服务1.4万元和法律服务10万元、2024年11月采购法律服务2.5万元均未按《日常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报董事长审批。2022年10月公司开展十周年庆活动,制作形象画册花费9000余元,应由公司行政经费列支,却纳入工会经费报销的问题。一是梳理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不同支出审批权限,明确各层级职责与流程,消除执行模糊地带;二是建立采购及经费使用前置审核机制,专人确认审批层级与经费类型,符合“三重一大”要求;三是加强制度培训宣贯,更正十周年庆画册费用列支,完成账务调整,规范经费使用。

  (四)反馈问题:“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10.关于“差旅费开支未体现厉行节约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中,公司副职出差住宿标准高于集团同级别人员标准限额,不符合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下属公司经营班子其他负责人标准参照集团中层干部标准”的要求。达州经开区基础设施项目团队2024年共7批21人(次)乘坐飞机往返达州出差,产生7110元机票费,如选择乘坐动车仅需2184元交通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2024年5月、9月两次出差达州按照集团中层管理人员上限500元/人/天标准报销住宿费的问题。一是按厉行节约原则及集团规定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统一公司副职住宿标准,从制度上规范;二是规范差旅审批报销全流程,事前说明行程必要性,优先经济出行方式,减少不合理支出;三是开展差旅费制度专项培训,覆盖关键岗位,确保全员掌握标准流程;四是加强节约宣传,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氛围。

  11.关于“商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2023年11月,不动产业务团队前往内江调研苏宁物流项目,临时在内江市东兴区产生接待费。事后未及时按正常程序完善审批手续、提供真实发票及菜单,而用在成都餐馆开具的发票和菜单进行报销的问题。一是修订《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商务接待“事前申请、逐级审批”及紧急补批要求,实现闭环管理;二是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的接待费,批评教育并形成剖析材料;三是建立接待费报销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自查异地消费、大额接待等风险点;四是自查2022—2024年商务接待无重大违规,开展合规培训,强化“真实、合规、闭环”报销意识。

  ②针对2024年3月,不动产业务团队出差攀枝花,有商务用餐,但仍全额报销了当天伙食补贴,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问题。一是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商务用餐”与“伙食补贴”不可同时享受;二是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补贴480元,资金到账并完成账务调整;三是加强报销审核,比对用餐凭证与出差记录,杜绝重复申领;四是自查近3年差旅及接待情况,未发现类似违规;五是开展全员报销规定培训,防范同类问题。

  1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存在部分用车未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履行申请手续的问题,车辆实际里程数与用车申请单用车里程数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用车需提前申请、审批后派车,杜绝“先用车后补单”;二是建立车辆里程监控核查机制,抽查高频用车,全面梳理使用情况;三是自查近3年用车情况并建立台账,强化监督问责与案例培训,确保责任到人、执行到位。

  ②针对“未指定专人管理加油卡,随意放置于车内,油料管理松散”的问题。一是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加油卡管理,明确申领、登记、保管、核销职责;二是新增加油审批单,规范加油卡存放使用流程,领用需审批、24小时内归还并提交凭证;三是建立使用台账,记录卡号、金额等关键信息,确保每笔使用可追溯。

  ③针对“专职司机以外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未履行报批程序,存在安全责任不清问题”的问题。一是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非专职司机用车需填申请单(注明事由、资质),审批后使用;二是明确非专职司机驾驶期间安全责任,事故损失(保险赔付后剩余部分)由驾驶人承担,公司不付额外费用;三是定期核查用车记录与报批一致性,建立监管处罚机制,倒逼合规执行。

  (五)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工作有薄弱环节

  13.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2022至2024年连续三年支委会未研究审议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理论学习计划,未专题安排部署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建立支委会常态化党建研究机制,制定并审议党建任务清单;二是修订《支委会议事清单》,将党建计划审议列为年初固定议题,形成“年初审议—年中检查—年末评估”闭环;三是将党建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支委述职评议,与评优评先、绩效挂钩,未完成者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压实主体责任。

  ②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时任党支部书记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述职述责内容,党支部宣传委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内容”的问题。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总体部署)、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日常管理);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谈话、理论学习及考核,强化“失责必问”,要求相关人员补充剖析材料、查摆整改,纳入班子述职与个人剖析;三是建立个人剖析材料“双审核”机制,未达标退回重写,确保工作落地。

  14.关于“党建制度建设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未按集团要求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党建基本制度的问题。一是结合公司党建实际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党组织会议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议程,确保与中央精神同频;二是划分班子成员与党务工作者职责,专人动态收集整理学习素材,保障内容时效准确;三是建立闭环管理台账,记录学习相关信息,跟踪成效、核查落地举措,推动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业务的具体行动。

  ②针对部分党建制度未充分结合公司实际,存在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的问题,不具操作性。如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直接套用上级文件表述,有“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这一不符合党支部生活制度的错误表述;《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中,写有“党群工作部、风控法务部、驻集团纪检组(集团纪委)、工会小组、职工代表大会”等不符合公司部门机构实际设置情况的错误表述的问题。一是结合集团党建新要求及公司架构、业务特点,修订党建制度,删减不符表述、补充实操要求,增强制度实用性;二是确立“对标上级+贴合实际”制度制定原则,杜绝照抄照搬;三是建立执行反馈机制,综合管理部定期收集优化建议,形成“制定—执行—反馈—优化”闭环,保障制度长效适用。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未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要求时任党支部书记、宣传委员参加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未接受党员评议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生活会参会刚性约束,对关键人员提前提醒明确要求,无故缺席影响评优并纳入党建考核;二是建立参会通报制度,缺席人员3个工作日内补课,无正当理由缺席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开展专项培训,覆盖全体党员,解读制度流程,推动党员主动参与组织生活。

  ②针对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对原党支部书记的批评环节以表扬代替批评意见,2024年组织生活会批评环节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批评和自我批评未触及实质问题的问题。一是围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专题再学习,以案例讲解、分组研讨指导党员掌握实事求是批评方法,聚焦工作短板与思想偏差,杜绝形式化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党支部书记会前梳理批评要点,会中纠正不当批评,确保批评有针对性;三是明确整改时限、跟踪进度,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与战斗性,推动批评意见落地,营造“真批评、真改进”氛围。

  16.关于“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政审环节开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等工作,个别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存在经历断档、是否入团未作反映等情况,政审工作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一是专项补正相关人员政审材料,补充谈心谈话记录,完善《入党志愿书》关键信息,确保材料完整准确;二是建立政审材料“双人审核”制度,支部组织委员牵头交叉复核,杜绝疏漏;三是将政审工作质量纳入党务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出错取消评优,情节严重调整岗位,压实责任。

  (六)反馈问题: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

  18.关于“部分中层岗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公司《三定方案》核定:业务一部、业务三部各配备1名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副职)职数,但业务一部实际配备部门正职、副职各1名,业务三部配备2名部门副职的问题。一是结合业务与队伍建设重编《三定方案》,明确两部门各1名负责人职数并报集团党委组织部审批;二是加大中层轮岗力度,调整超额配备人员,确保职数合规;三是依据集团编制管理办法细化执行标准,规范任免程序,建立“按编用人、超编必究”机制。

  19.关于“人事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针对公司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在2024年第12次支委会上就两项干部人事议题进行表决,不符合党管干部原则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支委会人事议题表决记录,重点核查公司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与表决事项的合规性,明确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列席支委会;二是修订《支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规范议题全流程;三是组织支委会成员及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强化党管干部原则认知,确保决策依规。

  ②针对公司党群纪检部员工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为非党员身份,参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问题。一是全面复核该同志非党员期间审核的档案,补充缺失材料、更正错误信息,确保符合规范;二是建立档案“双人交叉审核+党员身份双验证”机制,明确审核人为正式党员,杜绝非党员参与;三是专题学习强化“党管干部”意识,明确非党员不得参与党内核心工作;四是通过内选外聘充实党建力量,保障工作合规推进。

  (七)反馈问题:巡视审计整改力度不够

  21.关于“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公司时任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反馈的执行支委会前置研究制度不到位、合同要素填写不完整、投后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全面、业务招待费报销不及时等问题,未做到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目前仍有发生。如,天津耀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项目募集结算资金账户监督协议要素不全、无合同编号;成都国偕新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档案文件无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和2025年季度信息披露报告;2024年公司仍存在业务招待费报销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深挖审计反馈问题根源,修订《支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完善投后信息披露及招待费报销标准,堵塞管理漏洞;二是推行“双岗复核”机制,合同签订、投后披露、费用报销等环节交叉核验,保障合规;三是建立月度“回头看”监督机制,将整改成效纳入考核;四是梳理报销全流程,设置前置审批提醒,提升报销效率。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针对2022年以来向农副食品加工业、商务服务业、计算机通信等其他领域投资9.92亿元,非主业投资占比34.61%,不符合公司“十四五”规划“以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城市提升工程等为主要投向”的定位,也不符合集团2024年5月印发的《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四川盈耀以不动产投资基金为经营主业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集团改革方案为纲领,结合张希董事长调研指示,专题梳理主责主业,明确“不动产投资基金”核心定位及行业领先目标,获集团领导肯定;二是全面核查2022年以来存量非主业投资项目,评估收益、风险及退出可行性,明确各项目退出路径、节点与责任部门;三是修订投资立项管理办法,将主业匹配度作为立项准入条件,制定负面清单,严控新增非主业投资。

  2.针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投融资规模力争2023年突破150亿元,2025年突破300亿元”目标,但从实际完成情况看,2023年底在管基金规模104.90亿元,2024年底在管基金规模111.13亿元,2025年一季度在管基金规模56.47亿元(实缴29.41亿元),与目标存在较大差距,预计难以实现,基金管理规模不增反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政企合作,联合重点区域平台公司聚焦产业基建项目,推动设立绵阳、南充、都江堰等多支基金,新增管理规模28.515亿元;二是发挥基建投资优势,推动设立50亿元规模的四川省城市更新产业投资基金,扩大在管基金规模;三是制定“十五五”提升行动计划,力争每年新增管理规模20亿元,2030年在管规模达150亿元。

  3.针对2024年11月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合规风控负责人调离公司后,至今尚未变更,已超过《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时限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符合条件的同志履行风控合规部负责人职责,保障部门职能正常运转;二是建立负责人变更长效机制,实行“双人AB角”制度,提前储备替补人选;三是已向中基协提交负责人变更申请,正按补正意见准备佐证材料,计划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4.针对所设立的成都高新区新盈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都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中基协备案完成前进行了投放,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面临经济处罚、行政警告、通报批评等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两只违规基金投放信息,形成整改报告;二是完善“备案—投放”刚性隔离机制,将基金备案作为项目投放前置条件;三是邀请律所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专项培训,建立合规检查考核机制,将备案合规率纳入部门KPI;四是制定基金清算退出计划,共青城都盈基金已完成退出,成都高新区新盈兴基金正协调退出,计划2025年12月底前全面整改完毕。

  5.针对公司为西部网络传媒中心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后有购房者诉讼要求返还购房款,省高院再审裁定,公司应负房屋代理销售方责任,连带承担退还购房款责任,目前涉及14笔诉讼,已产生24万余元相关诉讼费用,预计还将产生赔偿,并造成公司声誉受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盘西网项目全流程风险,形成整改报告与诉讼台账,厘清岗位职责边界;二是联合多家律所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动态调整应诉策略,一审获次要责任认定(仅承担10%购房款资金占用利息),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三是开展全员合规培训,剖析项目风险,防范跨界业务法律责任蔓延。

  6.针对2019年经集团与泸州市协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四川盈耀在泸州长江二桥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在原投资回报率基础上增加0.5个百分点”作为补助收益,并回函确认,但四川盈耀与泸州市住建局签订补充协议时未严格执行函件确定的补助标准,同意“项目总投(以最终审计结算为准)的0.5%计算补助资金总额”的收益补助条款,2023年起泸州市住建局未按约支付补助收益,目前双方对4000余万元的补助收益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收益争议专项组,梳理核心证据并形成泸州长江二桥项目补助协议相关报告;二是复盘合同审批漏洞,明确业务与风控合规部责任;三是建立“政府文件—合同条款”双核对机制,强化政府合作项目动态跟踪;四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分管领导带队赴泸州对接,推动奖补资金收益争议化解,计划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7.针对2024年10月通过公开选拔入职公司的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试用期1年),2025年1月被任命为公司投资总监(中层正职),不符合集团《中层负责人管理办法》关于“新提拔为中层负责人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不调整岗位”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试用期管理,清查该同志选拔任用资料,免去其投资总监职务并调整至入职岗位,维护制度严肃性;二是组织学习集团《中层负责人管理办法》,解读“试用期不调岗”条款并剖析违规案例;三是建立中层任命“双人复核+层级审批”机制,任命前核查合规性,保障程序合规。

  8.针对有5个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泸州江盈基金仍未完成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四川盈果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眉山天府新区环天工业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阳市光盈振兴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遂宁市兴新振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完成清算注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专项管理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分阶段时间表,实行“周跟踪、月汇总”;二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分管领导对接泸州江盈基金推动合作备忘录签署,由业务管理部牵头加快4只基金清算注销;三是每月开展整改“回头看”,修订制度、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四是目前2只基金已完成退出,1只达成退出共识,1只计划2026年2月退出,整体整改拟于2026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对未完成任务实行“一问题一专班一方案”,建立动态台账,将整改进度与绩效挂钩;对已完成事项常态化“回头看”,固化整改成果。

  三是深化成果转化。将整改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跨部门协同,整合资源提升效率,严把项目质量与合规关,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洁教育,构建“每月警示教育+每季度廉政谈话+年度廉政考核”模式;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自查自纠+群众监督+纪检督查”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8-812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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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盈耀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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