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恒盈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对某新能源商业车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中介机构采购进行竞争谈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所处行业
新能源商业车行业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对拟投资标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历史沿革、股权变动、治理体系、经营业务、债权债务、法律纠纷及行政处罚等情况),并出具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主要目的是评判标的公司及标的基金各项法律风险;
(二)就项目法律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就重要问题、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三)参与项目相关投资商务条款、投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和修改,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参选机构基本要求
(一)依法注册成立满5年(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
(二)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由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五)精通金融类法律事务,具备解决疑难法律问题的能力,具有成功处理私募基金、港股红筹IPO法律事务经验和业绩的优先考虑。
四、参选限价
10万元人民币(不含,报价为包干费用,包含差旅费用)。
五、报名提交资料
请参选机构按本公告准备参选材料,并于【2025年10月15日】前提交至四川恒盈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参选文件送达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益州大道中段999号10楼四川恒盈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梦颖 18981916837
邮箱:limengying@sirdif.com
七、参选材料内容要求
请参选机构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报名参选,提交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
(一)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明;
(二)《承诺函》(附件1);
(三)《报价函》(附件2);
(四)服务方案(应包含贵单位简介、项目服务团队、本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
(五)其他可佐证服务能力的材料(若有)。
八、其他
(一)参选机构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无论结果如何均不退回,公司承诺对提交的材料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公司对本次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承诺书报价函
四川恒盈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