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四川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重构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体系,打造千亿级母子基金集群”的部署,根据《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首批子基金组建方案的批复》(川引导基金办函〔2024〕3号),四川省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成果转化基金”,协会备案中)拟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创投期投资子基金、天使期投资子基金和种子期投资子基金,为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上述子基金组建,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情况简介
(一)成果转化基金定位与概述。成果转化基金总规模50亿元,聚焦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不低于70%用于设立子基金,对单一子基金出资不超过40%,子基金应注册在四川省内。
(二)子基金定位与概述。
1、创投期投资子基金规模10亿元,应将总规模的70%投资于以下创投期企业:(1)主要投资于产品市场接受度较高,开始逐步扩展规模的科技型企业;(2)企业已实现利润或有明确的盈利路径;(3)企业人数300人以内,团队架构更加完善,企业开始扩展销售和市场能力;(4)企业设立7年以内,企业已经历了早期的发展阶段,处于加速扩展和规模化阶段。
2、天使期投资子基金规模5亿元,应将总规模的70%投资于以下天使期企业:(1)主要投资于产品开始初步推向市场,但尚未大规模商业化的科技型企业;(2)企业人数100人以内,团队逐步扩展,涵盖研发、市场和初步的运营团队;(3)企业设立5年以内,已经过早期的技术开发阶段,进入初步市场验证阶段。
3、种子期投资子基金规模2亿元,应将总规模的70%投资于以下种子期企业(项目):(1)主要投资于技术开发或产品概念验证阶段的科技型企业(项目);(2)企业人数20人以内,以技术人员和创始人为主;(3)企业设立1年以内或企业尚未获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机构投资(即首轮融资),仍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按相关规定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登记备案。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子基金管理人及关联方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 1%,其中子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不低于0.5%。
4.项目储备拟投金额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基金申请成果转化基金出资额,或储备拟落户四川项目数量不低于3个。
5.已取得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基金认缴规模30%的意向出资,并提供出资意向函。
6.近三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7.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8.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产业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基金管理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9.至少有5名专业投资人员指定为关键人士;关键人士在基金投资期内须锁定,若任何连续12个月期间累计超过1/2以上关键人士发生变动,须提出关键人士替代方案,报基金合伙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审议,审议通过之前暂停项目决策。
10.四川省域内财政及国资(国企)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80%。
11.公司治理、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投资决策、激励约束、团队跟投、资产托管、风险控制等机制。
(二)其他要求
1.子基金应注册在四川省内,子基金设立后的一个月内应在四川设有固定办公场所,至少有1名专业投资人员常驻四川办公。
2.管理人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
3.子基金管理人或管理团队合计有不少于3个(含)投资成功案例(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不包括首发战略配售和投资已上市公司的项目),在参与组建设立基金的投资阶段中有不少于3个(含)投资项目。
4.子基金的管理运作应遵循《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川引导基金办[2024]4号)《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暂行办法》(川引导基金司[2024]1号)《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费计提暂行办法》(川引导基金司[2024]2号)《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出资让利暂行办法》(川引导基金办[2024]5号)以及后续绩效评价等引导基金相关制度规定。
(三)优先情形
在符合(一)基本资质和(二)其他要求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机构可优先合作:
1.项目储备。已在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投资阶段储备拟落户四川项目,并提供项目方意向书或招商落地协议等。拟投金额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申请成果转化基金出资额。
2.产业协同。由链主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实施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持股20%及以上)的子基金管理人。链主企业、产业龙头企业须同时满足:
(1)在所属行业销售额市占率排名前10的企业或最近一个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亿元的企业。
(2)该企业或有控制关系(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过半数)的关联方在参与组建设立基金中合计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20%,且承诺中标后在基金合同中明确。
(3)该企业能围绕所属行业产业链在参与组建设立基金的项目发掘、项目导入、资源整合中提供支持作用,承诺在参与组建设立基金存续期内,协助引入省外企业在省内新增累计投资合计不低于20亿元(包含符合返投认定标准的投资金额)。
3.资金募集。已取得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50%的意向出资,且不低于20%的出资承诺;或已取得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20%的省外资金出资承诺。
三、基金设立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金设立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4年11月28日9:00至2024年12月4日17:00(北京时间)在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领取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逾期递交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层本项目开标厅。
六、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具体公告链接如下:
创投期投资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4-11-27/14713712.html
天使期投资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4-11-27/14714302.html
种子期投资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4-11-27/14715506.html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7楼701室附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6560829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人:冯浩宇、高巍、李序
联系电话:18583278650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