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财务尽调服务单源直接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人:四川聚信致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某项目财务尽调服务
3.服务内容:评价标的公司报表状况(三年一期(若有)),揭示企业现有及潜在风险、发现企业投资价值。需核实企业股权架构、资产及负债真实性和完整性、前五大客户是否稳定、是否有客户和供应商依赖、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是否存在异常,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和研发费用(劳务派遣费等)金额和占比是否正常,及其它重点财务事项;评估企业生产经营、债务偿付、资产运营等能力,分析企业资产价值、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另需重点梳理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并判断其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针对上述核实情况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调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报表及凭证、内部控制、会计政策、税务、关联交易、业务模式、经营能力、上市可行性分析及盈利预测分析等内容,充分揭示标的公司潜在财务风险。
4.采购预算金额:财务尽调服务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此为包干费用。
5.拟定的单源直接采购供应商名称: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康燕,邮箱: janet.xia@cn.ey.com)
二、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原因
由于本轮融资已进入收官阶段,融资窗口即将关闭,标的公司已向我公司来函说明,本轮投资领投方及其他投资人均委托财务中介机构: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康燕,邮箱: janet.xia@cn.ey.com)对标的公司开展现场财务尽调工作。为集中高效完成融资各项程序,确保本轮融资如期完成,标的公司无法在有限时间及有限人力内再接受其他潜在投资机构派遣的新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入场开展尽职调查。标的公司建议有意向参与本轮投资的潜在投资机构继续委托上述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版)》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财务尽调服务情形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范畴,符合单源直接采购的适用条件。因此,本项目财务尽调服务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三、公示信息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有效。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聚信致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赵先生18583715815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四川振兴(高新)双创基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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