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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振兴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振兴华盈物资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贸易业务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公告

来源:海南公司 发布日期:2026-05-09 341

川振兴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振兴华盈物资有限公司贸易业务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小组评分合议,最终选定北京大成律师(成都)事务所代理我司贸易业务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本次服务费用为基础代理费15万,分为两个阶段支付,第一阶段为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基础费用5万元;第二阶段为本方案中所涉诉讼程序(含与招标案件相关联的诉讼程序及其他案件)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后支付基础费用10万元,风险代理费用为收回比例1.29%。如参加谈判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以及发现以上入选中介机构与我公司员工存在可能影响谈判结果关联关系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5月12日前与纪检监察员联系。

监督电话:13086005291

特此公告。

川振兴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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