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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文件

来源:四川上实 发布日期:2022-04-28 10285

一、公司情况及拟招标的项目介绍

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3.5亿元,系四川省属重点骨干企业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携手大型国企上海实业集团和环保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上市企业粤丰环保(01381.HK),在西南区域共同打造的生态环保产业专业投资运营平台。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处置、环卫一体化、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置、危废处理、生态修复等生态环保产业的投资与项目运营。

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一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专业化运营商负责提供对公司所投资的下属企业****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基础服务费用不高于300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实施项目服务商选聘工作,公司拟实施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

参选机构若需对拟招标的项目进一步了解的,可在2022年4月30日12:00时前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报价方式

代理服务费报价含税且包含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报价采取书面报价方式。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上限为5万元。

四、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负责按招标方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全过程,本项目服务期限:至招标方发出中标公告日结束。参选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招标该项目。

五、选聘方式

参照《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集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的通知》,本次在备选库内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在满足服务要求的条件下,评选小组按照选聘方案中确定的评分细则对参选机构的服务方案和价格进行综合评定,经过综合比价后确定排名顺序及中选机构。

六、比选工作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程序如下:

1、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应递交比选报价文件(纸质文件1份,扫描电子文件1份),纸质文件需对封面页及报价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整份文件骑缝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6:00时。比选报价纸质文件应当面递交或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四川振兴(高新)双创基地12楼(收件人:陈燕,电话:18919571067);扫描电子文件接收邮箱:scsiic@163.com。

3、根据参选机构报送的比选报价文件,公司对报名参选机构进行初审后,对符合公司要求的参选机构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机构参加选聘商谈。

3、收到比选报价文件后,公司评选小组组织评审,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向公司推荐中选候选人。

4、评审结果报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批后,确定聘用的机构并签署服务协议。

七、参选要求

1、参选机构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近3年的服务合作单位无合同违约诉讼或仲裁。

2、参选机构具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3、在本比选文件发出之日,参选机构应在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内。

4、参选机构按规定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5、参选机构近3年内执业过程中不存在不良记录,以及违规失信行为。

6、参选机构须指定1名专人负责本项目。

7、参选机构须在近3年内为四川省内的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提供过至少1个委托运营管理招标代理服务。

上述要求须由参选机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佐证资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8919571067

问题咨询:18780109412 邮箱:scsii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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